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来说,达到当地规定的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标准,就可能构成诈骗罪。但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不仅要看金额,还需综合全案事实,包括诈骗手段、是否造成被害人损失及损失程度、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等情节来判断。实践中,即便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实施诈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也可能以诈骗罪论处。一旦涉嫌诈骗罪,将面临刑事法律责任。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