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入职后公司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计算方式:从用工第二个月起算,到补签合同的前一日止。例如,工作三个月,已发一个月工资,应再支付两个月工资作为赔偿。3.若超过一年仍未签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可要求公司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且从用工满一年的次日起,公司需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作为赔偿。4.劳动者要维权,需准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可先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