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女婿没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女婿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但是,存在特殊情况。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总之,通常女婿无继承权,但丧偶女婿尽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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