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享有探视权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若对方以支付抚养费为由拒绝探视,可先尝试协商解决,明确告知对方探视权受法律保护,不能因抚养费问题被剥夺。2.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恢复探视权,并要求对方履行协助义务。3.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之前的探视记录、能证明对方拒绝探视的证人证言等,以增强诉求的合理性和可信度。4.胜诉后,若对方仍不配合,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以保障探视权的顺利行使。总之,不能因对方不恰当理由而丧失探视孩子的权利,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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