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支付抚养费应以子女名义起诉。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若一方未支付抚养费,子女作为权益受侵害方,有权要求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以子女名义起诉时,需明确子女身份信息、对方未支付抚养费的事实及诉求等,准备好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生效裁判文书、证明抚养情况及对方未支付费用的相关材料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子女获得抚养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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