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在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依约履行各自义务。一旦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合同自始无效,双方需返还基于合同取得的财产,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例如,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误解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若未行使撤销权,合同继续有效,双方应按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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