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买卖协议签了没收钱也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卖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即使未收钱也已成立并生效。未收钱不影响协议效力,只是涉及一方是否履行支付价款义务以及另一方是否履行交付等义务的问题。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有权依据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