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可以退。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此外,投保人解除交强险合同的,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5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交强险退保时,需要提供退保申请书、保险单、保险费发票、被保险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保险公司。交强险退保可能会影响车辆的保险记录,建议在退保前仔细考虑,并了解退保的相关规定和手续。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顾问或保险公司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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