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欠银行的贷款,双方可以协商由一方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夫妻双方就债务承担达成一致协议,该协议在夫妻内部有效,但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若一方承担债务后,可依据协议向另一方追偿。例如,夫妻贷款用于家庭经营,离婚时约定由一方偿还。若银行起诉要求双方还款,法院会先审查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若认定为共同债务,即便有内部约定,银行仍可要求双方共同偿还。之后承担债务的一方可按约定向另一方追偿。总之,离婚时夫妻可协商债务承担,但要注意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及后续可能产生的追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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