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给钱女方买房,离婚时能否要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认定为借款:有借条等能证明是借款关系的证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那么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购房款。若认定为赠与:若是明确表示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比如转账附言“赠与女方个人买房”等,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房产权利转移后,一般不能撤销,钱不能要回。若当时未明确是赠与女方个人,而是用于双方共同购房等,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能要求女方返还购房款。所以关键在于购房款性质的认定,证据充足才能支持相应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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