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体不同:承揽合同主体一般为平等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包合同主体通常是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地位不平等,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2. 标的不同:承揽合同标的是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承包合同标的常是对工程项目、经营事务等进行承包经营。3. 权利义务不同: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负责验收成果;承包人依约定完成承包任务,发包方对承包过程有监督等权利。4. 风险承担不同:承揽工作成果交付前风险一般由承揽人承担;承包经营中,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按约定承担经营风险。5. 法律适用不同:承揽合同主要适用《民法典》合同编中承揽合同相关规定;承包合同可能涉及多种法律,如建设工程承包适用《建筑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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