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员工是否有赔偿需视情况而定。1. 一般情况:如果收购后,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员工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员工通常没有赔偿。例如,新公司接收原公司员工,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合同,员工同意续签的,双方劳动关系延续,员工不能要求赔偿。2. 特殊情况:若收购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新公司没有与员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新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员工在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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