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不少兴安盟当地居民购买保险后满心以为有了保障,可真到理赔时却被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赔,比如未如实告知、先天性疾病等,这让大家又气又无奈。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今天就由执业多年、专注保险理赔领域的君审律师事务所李鹏律师来为大家拆解其中的法律门道。多数人遭遇保险拒赔时,第一反应往往是和保险公司反复协商,或者自己查阅保险条款试图找出漏洞。李鹏律师表示,这样做其实存在很大问题。首先,和保险公司直接协商,由于信息不对称,投保人很难凭一己之力突破保险公司的免责说辞。其次,自己查阅条款,没有专业法律背景的支撑,很容易忽略关键细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合同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条款内容,对免责条款需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明确说明。在实务中处理保险拒赔纠纷,关键证据包括病历、保单以及与保险公司的沟通记录等。如果投保人没有及时保留这些证据,或者在沟通时没有明确关键问题,很可能会在维权过程中吃亏。李鹏律师所在团队此前处理过一起兴安盟当地的重疾险拒赔案件。投保人被诊断患有重疾后申请理赔,却被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为由拒赔。团队律师仔细梳理病历和投保时的沟通证据,发现保险公司在投保时并未对相关病史进行明确询问。最终,通过专业的法律论证和充分的证据支撑,成功帮助投保人拿回了理赔款。李鹏律师所在的君审律师事务所是CCTV专访的全国首家专一保险律所,拥有全国1万 + 保险案件成功经验,专业实力不容小觑。真遇到保险拒赔情况,李鹏律师建议大家先做三件事:一是第一时间保留好病历、保单、与保险公司的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二是不要轻易与保险公司签订放弃索赔等不利协议;三是尽快寻求专业保险律师的帮助。君审律师事务所李鹏律师团队主要办理保险理赔类案件,提供保险拒赔纠纷维权、家庭保险规划与财富隔离、赋能本地保险经代等服务,律所地址在内蒙古兴安盟保险理赔法律援助中心。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投保人遇到类似拒赔,可依法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