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时,员工工资具有优先受偿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所以,员工无需担心工资无法获得。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启动后,管理人会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变价和分配,会按照法定顺序,首先保障员工工资等权益的实现。员工应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工资债权,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以便顺利获得应得工资。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