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若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基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 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无需提前30天通知,可随时辞职。3. 没签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权益有一定影响,建议辞职前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之后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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