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的工作时长并无固定标准。从法律角度看,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下的临时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普通意义上的临时工,工作时长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可能是短期的几天,完成特定临时性任务;也可能是几个月,协助完成阶段性工作等。用人单位与临时工可根据工作性质、任务量等具体情况,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工作时长、工作内容等条款。若双方未作明确约定,应按照合理、公平的原则履行。临时工自身权益受法律保护,如工作时长过长可依法主张加班费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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