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一般不可以不去。1. 若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这意味着原告放弃本次诉讼权利。2.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可能导致被告丧失答辩、质证等权利,不利后果需自行承担。3. 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总之,法院开庭应尽量按时参加,避免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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