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工人在上班途中突发疾病,一般情况下不算工伤,但存在特殊情形。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上班途中突发疾病不属于上述规定情形。核心分析:认定工伤需符合一定条件,上班途中突发疾病不符合一般工伤认定情形,但如果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关键在于是否因工作原因导致伤害以及符合特定情形。实务建议:若工人突发疾病,应及时送医救治。家属可收集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救治记录等相关材料。如认为可能符合工伤情形,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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