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工资支付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规定以及国家有关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等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核心分析: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未签订劳动合同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劳动者作为权益受损方,有权向其投诉。关键在于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未签合同的事实。实务建议:劳动者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然后前往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办公地点提交投诉材料,说明用人单位情况及未签合同事实。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后会展开调查,若情况属实,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如补签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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