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政策调整后,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基于计划生育政策,对响应政策的夫妻给予奖励,以鼓励政策实施。权利义务:夫妻有按照规定享受奖励的权利,同时也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夫妻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如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等条件。实务建议:符合条件的夫妻可向所在单位或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咨询领取奖励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生育证明等。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以便顺利获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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