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房产企业深陷索赔困境
某房产企业开发生态庄园项目期间,与客户签订了四合院订购协议,约定以工程款抵扣388万元购房款。客户收房后开展了大规模改扩建活动,新建了酒窖、温棚、附属用房等大量构筑物。但该地块处于拦洪库滞洪区,相关建筑被行政机关认定为违建并责令拆除。客户自行拆除后,起诉开发商,不仅主张两千余万元的改造、评估费用,还要求高额的资金占用利息,同时申请了两千四百余万元的
财产保全。此前双方的
仲裁裁决因超仲裁范围被
法院撤销,本次诉讼成为全新的一审财产损害赔偿诉讼。在此严峻形势下,开发商委托冒桂丽律师团队全权应诉。
二、受托介入:精心梳理案件争议焦点
冒桂丽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全面深入的工作。她带领团队仔细梳理项目全套审批文件,深入研究案卷资料和证据。通过不懈努力,完整举证案涉项目取得了规划、施工、不动产权等正规审批手续,明确开发商并非恶意出售违建,行政拆除是由于地块防洪规划冲突导致。同时,团队精准区分原有房屋与客户私自新增建筑,归纳出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核心代理观点分层呈现
(一)违建责任区分:客户自担新增建筑损失
冒桂丽律师重点指出,客户无任何报批手续自行搭建的门房、温棚、驯化中心等属于违法建设,该部分投入损失应由客户自行承担,不属于开发商赔付范围。这一观点基于事实和法律规定,有力地为开发商减轻了赔偿压力。
(二)过错责任认定:客户对损失扩大有重大过错
律师提交沟通录音、规划文件等证据,证明改扩建方案需企业书面审批,客户明知建房报批义务,却长期无证施工,自身对损失扩大存在重大过错。根据相关法律,过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这一观点为合理划分责任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损失性质区分:明确合理与不合理索赔范围
团队严格区分损失性质,论证仅有原有房屋改造、基础绿化、基础管线、鉴定费属于合理信赖损失;而全部新建违法构筑物、景观水系、大型设备均不具备合法索赔基础。这使得赔偿范围更加明确合理。
(四)利息诉求驳回:无法律依据不应支持
针对原告诉求的巨额资金占用利息,冒桂丽律师逐条论证,指出损失金额长期存在争议,利息主张无法律依据。这一观点为法院驳回该项诉请提供了充分理由。
四、办案推进与最终结果
在办案推进过程中,冒桂丽律师与法院积极沟通,在质证和庭审环节充分阐述代理观点。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清晰呈现。最终,法院采纳了冒桂丽律师的代理观点。仅判令开发商赔偿合理损失1798394.5元,驳回了原告主张的剩余近1900万改造投入、全部资金占用利息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由原告自行承担,保全费大部分由原告负担。这一结果为开发商大幅减少了经济损失。
五、案件价值升华
此案件具有多方面的重要价值。在同类庄园、农庄地产纠纷中,具有裁判示范意义,明确了购房人私自无证改扩建产生的违建投入不受法律保护,大幅压缩了开发商赔偿基数,为文旅地产企业应对巨额索赔提供了成熟的应诉思路。同时,清晰划分了
合同无效后的过错责任,避免了房企全额承担千万级赔偿。在诉讼成本防控方面,成功打掉原告巨额利息诉求,大幅降低
诉讼费、保全费分担比例,全方位减少了房企经济负担,体现了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精细化证据抗辩的重要作用。此外,对于企业风控也具有参考价值,文旅类庄园、农业配套房产交易中,可通过协议、规划审批留存、沟通记录固定证据,规避客户大规模违建后的天价索赔风险。
六、主办律师简介
冒桂丽律师是
宁夏宁人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担任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金融科技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争议解决委员会副主任,
中卫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固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以及宁夏国际语言学校应用法律系特聘教师。她曾在基层法院、检察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及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业务工作近十三年,先后担任过审判员、庭长,员额检察官、科长等职务,办理各类民商、行政案件千余件,还曾入选自治区检察院全区青年法律人才库,工作事迹受到过宁夏法治报采访报道。从事律师行业以来,她办理二审、再审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发改率达70%以上。其主要行业领域涵盖资源与能源,金融与科技,政府公共事务;业务领域为疑难复杂商事争议解决,
公司股权,证券保险、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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