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手机被公安扣押后归还时间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与案件无关,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予以退还。如果与案件有关,会随案移送,最终根据案件处理结果来确定是否归还及何时归还。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以内,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核心分析:公安有权扣押与案件有关的财物。若手机与案件无关,公安有及时退还的义务。关键在于判断手机是否与案件存在关联性。实务建议:可向公安了解扣押手机的原因及案件进展情况。若认为手机与案件无关,可提供相关证据或说明,要求公安尽快核实并退还。按照公安要求配合相关调查程序,以便案件顺利处理,早日确定手机是否应归还及归还时间。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