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病假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通过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病假工资属于劳动报酬范畴,用人单位不支付即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用人单位不支付病假工资,违反了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劳动者以此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赋予的劳动者解除权情形。权利义务:劳动者有获得病假工资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按时足额支付的义务。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是否确实未支付病假工资。构成要件:需有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确实请了病假且用人单位未支付相应工资。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收集劳动合同、病假条、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病假工资未支付的证据。申请仲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仲裁流程: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双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最终仲裁委作出裁决。如对裁决不服,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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