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刑事拘留并不一定意味着警察已经掌握了充分确凿的证据。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核心分析:警察在符合上述法定情形时,就可以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这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嫌疑人逃避侦查、毁灭证据等。警察采取拘留措施时可能掌握了部分证据线索,但也可能只是基于一些合理怀疑。实务建议:如果被刑事拘留,家属可以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向办案机关了解涉嫌罪名及案件进展。家属要注意保存与案件相关的一些物品、文件等可能作为证据的材料。同时,关注公安机关后续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如是否超期羁押等。法律程序上,后续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收集证据,经侦查认为构成犯罪的会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院审查后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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