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通常会终止,但不一定是解除。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没有续签意向,劳动关系自然终止;若一方有续签意愿另一方不同意,也可认为是一种“解除”。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劳动合同到期是明确的终止情形,除非有续签的特别约定。权利义务:到期后,劳动者有自主择业权,用人单位不再有法定的继续用工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实务建议:到期前,用人单位应提前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若决定不续签,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双方可协商办理离职手续,如工作交接、工资结算等。若产生纠纷,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关证据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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