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情形;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核心分析:申请人需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申请人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存在侵犯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这一关键事实。实务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行政决定书、文件、笔录等。准备行政复议申请书,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信息,复议请求及事实理由。在规定期限内,将申请书提交给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复议机关受理后会进行审查,申请人按要求配合提供材料、参加听证等程序。等待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若对决定不服,还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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