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行政诉讼案件一般不适用调解,但存在例外情况。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核心分析:一般情况下不适用调解是因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基于公共利益和法律规定作出的,不能随意妥协。对于行政赔偿、补偿案件,调解有助于快速解决争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调解可促使行政机关在合理范围内作出决定。实务建议:若涉及行政赔偿、补偿及自由裁量权案件,可积极与对方沟通,争取调解解决。收集好相关证据,如行政行为造成损失的证据等。可先与行政机关协商,协商不成再走诉讼程序,在诉讼中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调解。若符合调解条件,法院会组织调解,按法院要求参与调解过程,明确表达诉求和立场,争取达成有利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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