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买房子意向金能否退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最终没有达成购房合同,意向金一般应予以退还。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意向金并非定金,其性质更类似于预付款。核心分析:若双方未就购房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向金应退还。因为其目的是表明购房意向,未形成合同关系,不应被扣留。若因出售方原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合同,意向金也应退还。关键在于是否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未签订则通常可退。实务建议:收集意向金支付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等。与售房方沟通,明确表示因未达成购房合同,要求退还意向金。若沟通无果,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寻求协助。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意向金,需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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