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二审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二审程序中对于证人出庭作证时间遵循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的规则,以保障诉讼程序的有序进行和当事人权利的平等行使。权利义务:申请人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证人出庭,法院有审查是否准许的权力。关键要件:举证期限届满前是关键,一旦超出此期限,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原则上不会被准许。实务建议:当事人应密切关注二审案件的举证期限规定,及时准备并提交证人出庭申请。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需及时与法院沟通,说明理由,争取法院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或准许逾期申请。准备好证人出庭作证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法院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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