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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未过户遇查封,专业律师双重策略助当事人守护合法物权

2026.08.13综合10人浏览

王铁军律师是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专业律师。他中共党员,部队退伍后在法院系统工作了十年,这让他精通诉讼程序,深刻理解司法裁判逻辑与价值导向,积累了宝贵的司法实践经验。其专业领域广泛,在婚姻家事与遗产继承知识产权、建筑工程、刑事辩护以及执行异议与复议等业务板块都有专长。他以“专业、务实、高效”为执业准则,善于处理法律关系复杂、争议较大的疑难案件。
有这样一位当事人,与转让人签订了转让合同,顺利取得了案涉地块和地上附着物的物权。然而,由于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麻烦找上门了。转让人因为和他人有债权纠纷被强制执行,而该地块登记在转让人名下,所以被法院查封了。当事人肯定不愿意自己的合法物权受到侵害,于是要求保护自身权益。
王铁军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制定了“核心事实锚定+法律条文活用”的双重办案策略。在核心事实锚定方面,王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锁定了几个关键事实。当事人与被执行人在查封前就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并且当事人已经合法占有了不动产,还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部分价款,最重要的是,未办理过户登记并不是当事人自身的原因。这些事实明确了诉讼请求的事实基础。
在法律条文活用方面,王律师明确了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能否排除执行相关的两条法律条文在不同案件阶段的适用情况,为诉讼提供了扎实的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王律师的主张,解除了对当事人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这个案例给我们带来了重要启示。它明确了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不动产可排除执行需要满足的条件要求,为买受人维护自身合法物权权益提供了可行路径。这也提醒我们,在进行不动产交易时,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避免类似的法律风险。如果不幸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也不要慌张,找像王铁军律师这样专业、经验丰富的律师,他们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策略,为我们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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