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素改律师:专业维权,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孟素改,拥有研究生学历,现执业于辽宁方槊律师事务所。在长期的法律执业生涯中,她积累了极为丰富的诉讼经验,尤其擅长婚姻财产、继承、合同纠纷、房地产、公司法、交通肇事等多个领域。同时,她在各种合同拟定等非诉法律文书方面也颇有建树,还具备多家企业法律顾问经验,在公司的规章制度设立、劳动关系管理、经济合同审查、商事法务谈判等方面都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她是大连市旅顺口区司法局法援常驻律师,还担任多家银行的法律顾问,代理金融借款合同案件的诉讼和执行程序,像代理企业诉大机车的600多万承揽合作纠纷案件,为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法律问题,始终善于从当事人的角度为需要法律帮助的当事人排忧解难,其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深受业内广泛认可。一、身份遭冒用背负百万债务案件详情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冒名顶替签订合同的纠纷。原告陈为金(委托人)在2025年发现,自己的身份早在2015年就被他人冒用。在其未授权、不知情的情况下,有人以原告名义与被告张振宇、王冰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书》,并以此房屋作为抵押,又与被告工商银行旅顺口支行签订了《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之后工商银行提起借款合同诉讼,原告才惊觉名下存在房产及债务。原告认为合同签订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于是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两份合同无效,并要求被告承担相应费用。二、案件关键点剖析核心争议首先,涉案合同是否属于原告真实意思表示成为核心争议之一。其次,冒名行为是否导致合同无效也是关键争议点。证据组织1.笔迹与指印鉴定:原告申请对《房屋买卖契约书》《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中“陈为金”签名及指印进行司法鉴定。两份鉴定意见均明确确认签名及指印并非原告本人所为。2.历史身份证记录:调取原告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补办记录,证实其身份证曾于2007年遗失,这为冒名的可能性提供了有力佐证。3.付款事实矛盾:被告主张收到购房款33万元,然而转账记录显示付款人为“毛楠”,根本无法证明是原告本人支付房款。法律适用本案法律事实发生于《民法典》施行前,所以适用《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需“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合同签订者并非原告本人,且房屋买卖、贷款行为均是他人为非法获取贷款而设计的“合法形式”,完全符合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三、案件最终结果经审理,法院全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一是判决确认《房屋买卖契约书》无效;二是判决确认《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无效;三是关于诉讼费与鉴定费分担,案件受理费由两方被告分担,鉴定费由原告与被告张振宇、王冰各承担50%。法院认为,合同签订未经原告真实意思表示,系他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故而自始无效。四、孟素改律师办案心得重视证据的体系化梳理在本案中,笔迹鉴定结论是关键突破口,但必须结合身份证遗失记录、付款主体不符等间接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才能全面还原冒名事实的全貌。精准把握法律溯及力问题对于《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要严格适用行为发生时的法律,防止因法律适用错误影响裁判方向。关注“非法目的”的论证冒名行为常常伴随非法获取贷款等目的,需要通过合同签订背景、资金流向等方面揭示其“形式合法、实质违法”的特征。强化当事人风险提示孟素改律师提醒公众要妥善保管身份证件,一旦遗失及时挂失并保留凭证,避免被冒用引发不必要的诉讼风险。她凭借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成功为当事人维权,展现了卓越的法律素养和职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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