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及相关财产、子女等问题协商一致的书面约定,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权利义务:双方需按照协议履行各自义务,如抚养子女、支付抚养费、分割财产等。关键要件:双方自愿签订,内容合法且不损害他人利益,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通过并办理离婚登记。实务建议:签订时确保内容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产生争议。签订后及时办理离婚登记,以确定协议效力。如有需要,可对协议进行公证,增强其证明力。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需准备好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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