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没有重大疾病却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而进行监外执行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可能会被依法处理,存在被重新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而不是简单的“被判刑”概念重复。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监外执行有严格法定条件,不符合条件却监外执行,就违反了法律规定。权利义务:不符合条件的监外执行人员没有合法的监外执行权利,应当遵守刑罚执行规定。关键构成要件:在于不符合监外执行所要求的重大疾病等条件,却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监外执行。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可收集相关病历、诊断证明、执行期间表现等证据,证明其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向执行机关反映:向负责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机构或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要求重新审查。法律程序:执行机关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可报决定机关批准后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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