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对犯罪人采取留置是强制措施。法律依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核心分析:适用主体:监察机关针对特定违法犯罪的被调查人。适用条件:满足上述规定情形。目的:保障监察调查顺利进行,防止被调查人妨碍调查或逃避法律责任。实务建议: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需严格依法进行审批等程序。若相关人员对留置措施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等。同时,监察机关在采取留置措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例如,要及时通知其家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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