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办理了取保候审不算拘留。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之后,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核心分析: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而取保候审是附条件的暂时不羁押。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实务建议:被取保候审人要严格遵守规定,避免违反规定导致被重新羁押。如果对取保候审相关规定有疑问,可向执行的公安机关咨询。同时,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按照要求配合相关司法机关工作,按时参加讯问、庭审等。若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对应的司法机关反映,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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