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中,一般由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承担举证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和本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告知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以及本解释有关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五日内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及时通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制作笔录。人民法院送达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时,应当根据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确定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交附带民事答辩状的时间。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原告人要主张民事赔偿,需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给其造成了损失以及损失的具体情况等。权利义务:原告有举证证明诉求合理的义务,被告人有反驳等权利。关键构成要件:即原告需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等。实务建议:原告应及时收集如医疗费用票据、财产损失清单、误工证明等相关证据。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按照法院要求及时提交证据。若对举证有疑问,可向法院咨询或委托律师协助收集和整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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