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房子烂尾,业主可通过多种方式维权,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核心分析:首先,业主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若开发商存在违约导致房屋烂尾,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其次,业主有要求退款及赔偿损失的权利。关键在于证明开发商违约事实及自身损失情况。实务建议:一是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二是业主可联合起来,推选代表与开发商沟通协商解决方案。三是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住建局、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协助。四是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讼过程中注意按照法院要求提供证据并积极参与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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