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法律规定,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等情形可以监外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核心分析:适用监外执行需满足相应法定情形。对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可监外执行。生活不能自理且不致危害社会的也可适用。各方权利义务方面,罪犯有申请监外执行的权利,执行机关有审核决定是否批准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就是符合上述几种法定情形。实务建议:首先由罪犯本人或其家属向执行机关提出监外执行申请,并提交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执行机关会进行审核,如认为符合条件则批准,不符合则驳回。若对驳回决定不服,罪犯及其家属可申请复议。法律程序大致是申请、审核、决定,不服决定可复议。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