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专业律师张静,她具“财务+法律”背景,执业9年。承办多类案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通过股东知情权、资格确认纠纷案展示其能力,她以专业守护当事人权益,秉持理念助力企业发展。专业律师张静: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在法律的舞台上,有这样一位优秀的律师——张静。她毕业于燕山大学会计学专业,拥有扎实的财务专业底蕴,还有多年世界500强企业从业经验,是兼具“财务专业+法律实务”双重背景的复合型法律人才。2017年,张静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开启专职法律服务生涯,执业证号为13301201711633447,至今已有9年执业年限,现任职于北京乾坤(杭州)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杭州,联系地址是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2号绿地运河商务中心10幢26层。多年来,张静深耕企业运营管理领域,熟悉大型企业的商业模式、内控体系搭建等,能从财务合规与法律风控双重维度为客户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她承办过数百件民事、刑事诉讼案件,涵盖各类复杂商事纠纷、刑事辩护及民商事争议解决,还长期担任多家企业、金融机构等的常年法律顾问,核心业务聚焦商事诉讼与仲裁、公司法律事务等多个领域。同时,她在行业任职方面也颇有影响力,曾担任省律师协会商事专业委员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股东知情权纠纷案:助力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甲公司成立于2010年,委托人李先生持有30%股权。自2018年起,公司在大股东王先生控制下,未向李先生通报经营和财务状况,也未进行利润分配。李先生怀疑大股东存在转移利润等行为,于2019年3月书面申请查阅会计账簿,公司却以“李先生曾与他人合开公司,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竞争关系,查阅目的不正当”为由拒绝。张静律师作为承办律师,围绕“股东查阅目的的正当性”和“公司拒绝理由的合法性”展开诉讼策略。她指出李先生股东资格明确且履行了前置程序,其股东知情权不容剥夺;针对公司“同业竞争”抗辩,提供工商档案及业务说明,证明不存在实质竞争关系;强调会计凭证是编制会计账簿的依据,成功将查阅范围扩大到会计凭证;还请求法院允许李先生委托会计师、律师辅助查阅,保障了胜诉判决的有效执行。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甲公司提供相关资料供李先生查阅、复制,李先生可委托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辅助查阅。张静律师提示投资者,行使股东知情权要严格履行前置程序,公司拒绝需有“合理根据”,知情权范围包含会计凭证,若公司搪塞,股东应寻求司法救济。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让“幕后”股东显名2008年,委托人周女士与好友吴某口头约定,周女士出资40万元占股40%,由吴某代持股权,周女士为隐名股东。公司成立后,吴某定期向周女士汇报经营并支付分红。但2019年起,公司业绩增长,吴某停止分红并否认周女士股东身份。张静律师在办理此案时,因周女士与吴某仅有口头约定,缺乏代持股协议,她全面收集和构建间接证据链。调取公司账户流水,证明周女士实际出资;整理分红记录、邮件、聊天记录等,证明周女士以股东身份履行权利、享受分红;在庭审中巧妙发问,让吴某破绽百出;精准引用相关司法解释,阐明即使无书面代持协议,结合相关证据也能认定周女士享有股东权利。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周女士为公司股东,持有40%股权,公司及吴某应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张静律师建议,隐名出资要签订书面代持股协议,规范出资流程并保留凭证,显名化是最终保障。张静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意识,秉持“专业立身、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在法律领域不断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努力,用专业力量守护公平正义,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