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物业和开发商是不同主体,开发商在房屋销售前负责小区的建设等工作,物业则在小区交付后负责管理服务。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核心分析:开发商主导小区建设,物业负责后续运营管理。开发商有选聘前期物业的权利,物业有按照合同提供服务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实务建议:开发商应依法依规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企业,明确服务内容、标准和费用等条款。物业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职责,提升服务质量。业主可关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若发现问题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收集证据可通过留存合同文本、服务记录等。法律程序上,若对物业或开发商行为有异议,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向相关部门投诉、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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