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核心分析:适用逻辑:高空抛物坠物致害,先找侵权人担责,查不清时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权利义务:侵权人担责,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在特定条件下补偿,管理人有安全保障义务。关键要件:存在高空抛物坠物行为、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及时报警:公安介入调查。可起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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