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批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二者的主体不同,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批捕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核心分析:批捕是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的体现,决定是否有逮捕必要。逮捕是具体的强制措施执行行为。关键在于批捕在前,是逮捕的前置程序,只有经检察院批捕,公安机关才能实施逮捕。实务建议:对于公安机关,需在侦查过程中收集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向检察院提请批捕。检察院审查批捕时,会根据证据和犯罪情节等综合判断。公安机关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材料。若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认为不应批捕或逮捕,可通过律师向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阐述不构成逮捕的理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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