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网络诈骗构成犯罪的,自首是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2. 网络诈骗量刑依据诈骗数额等情节。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3. 若存在自首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量。比如诈骗数额较大且有自首情节,可能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判处接近三年的有期徒刑,或适用缓刑等较轻刑罚措施;若犯罪情节较轻且自首,可能免除处罚。总之,自首对网络诈骗量刑有重要影响,能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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