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议离婚:若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在异地,可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时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2. 诉讼离婚:若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一般需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据材料。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状况等进行审理判决。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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