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
财产分割问题常常会成为夫妻
离婚时面临的一大挑战,特别是涉及多套房产、代持房产以及其他复杂财产的情况。
合肥蜀山区陈军律师和银开执行通律师团队就碰到了这样一起棘手的案件。
资深律师,经验丰富
陈军律师毕业于
安徽大学法学专业,自2017年2月正式执业,有近9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他现执业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担任安徽银开
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法定代表人、主任律师。陈军律师在安徽法律服务市场深耕多年,立足合肥、辐射全省,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案件逾千件,积累了一线办案经验与处理疑难案件的能力。同时,他身兼多项行业与社会公职,如安徽省律师协会第九届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获得了专业认可。作为律所核心管理者,他还推动律所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格局,独创了多个法律服务品牌。
精准策略,高效解决财产分割难题
本案中,夫妻双方有两套房产,一套婚内购置且签过婚内财产约定,另一套因男方
征信问题登记在男方亲友名下,同时男方私下赠与第三方款项、
公积金、
养老金分割也产生了争议。面对如此复杂的案情,陈军律师和银开执行通律师团队迅速行动。他们首先梳理了十多组不动产、银行流水证据,确认共同出资总额。接着,制定了“确认产权+分层分割”两套诉讼方案,并起诉确认第三方代持房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通俗化解释:就好比夫妻两人一起经营一个“小家庭
公司”,在婚姻期间赚的钱、得到的东西,一般都属于这个“公司”的共同财产,两个人都有份,都能处理。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公积金和养老金就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一项。所以在财产分割时,它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女方对于公积金、养老金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主张。
专业服务,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陈军律师始终秉持“专业为本,责任为重”的核心执业理念,坚守垂直深耕、透明高效、结果导向、责任担当四大服务准则。在这个案件中,他和团队精准研判案件利弊,为女方定制专属维权方案,兼顾法律效果与实际权益。最终,成功解决了婚内房产代持确权难题,一并处理了公积金、养老金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为女方争取到了大额财产倾斜。
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有像陈军律师这样专业、负责的律师和团队提供帮助,能让当事人更安心。他们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守护着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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