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需携带以下资料:1. 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当事人的户籍信息及身份关系,身份证是确认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2. 结婚证。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法定证明,用于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3. 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需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双方携带上述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需携带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按法院要求提供相关证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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