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购物本应是轻松愉悦的日常,然而对于年幼的原告来说,却遭遇了一场噩梦般的意外,手指被自动人行道夹住,落下九级伤残。承办此案的是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的陈红芳律师。2013年12月8日,年仅2岁的原告在某超市消费时,不慎摔倒在被告某公司制造的自动人行道上。手指瞬间被自动人行道的踏板与梳齿板紧紧夹住,而此时,自动人行道并未自动停止,依旧无情地继续运转着。这残酷的一幕,直接导致原告左手小指和右手中指被截肢,一个原本天真烂漫的孩子,从此要面对身体和心灵的双重创伤,其家庭也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与困境之中。此案存在三大难点。其一,多方责任界定复杂,原告年幼,监护人看管义务与其他被告责任划分模糊。其二,自动人行道生产方产品质量问题如何准确认定并区分责任比例。其三,特检院作为质量监管单位,其责任程度难以精准衡量。陈红芳律师凭借丰富经验和专业素养,展开了有效的破局策略。首先,陈律师深入梳理本案多方被告。她认为,原告年仅2岁,在超市消费过程中,监护人负有不可推卸的看管义务,然而却未能照顾好原告,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监护人应承担主要责任。其次,自动人行道的生产方,因其生产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这无疑是事故发生的关键诱因,所以生产方也应承担主要责任。最后,特检院作为质量监管单位,却未能做好对产品质量的监控,存在一定失职,应承担次要责任。而委托方的维保单位,其职责主要是日常养护,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并不在其职责范围内。最终,法院判决维保单位承担10%的赔偿责任。陈红芳律师有着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尤其擅长离婚、继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等领域。她始终秉持着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规模宏大,在行业内地位颇高,拥有众多优秀律师,能为各类案件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法律的天平或许有时沉重,但它始终追求公平正义。每一次的责任厘清,都是对当事人权益的有力守护。就像本案,陈红芳律师用专业和智慧,为原告及其家庭讨回了一份公道,让正义得以落地。无论遭遇何种困境,法律永远是坚强的后盾,为每一个受到伤害的人撑起一片希望的天空,让公平与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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