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准备材料:写好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并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等。若有家暴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一并准备好。2. 选择管辖法院:一般向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起诉。3. 立案: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缴纳诉讼费。4. 调解:离婚诉讼一般会先进行调解,由法院安排调解员主持调解,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则进入审判程序。5. 开庭审理: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双方需按时到庭。庭审中,双方可陈述事实、举证质证,围绕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展开辩论。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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