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状一般包含以下内容:首部: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正文:1. 诉讼请求:明确提出离婚的诉求,如请求判决准予离婚。还可涉及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财产分割等具体要求。2. 事实与理由:阐述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如长期分居、家庭暴力、出轨等情况,并说明这些事实导致夫妻感情无法挽回。3.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列举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如结婚证、财产证明、证人证言等,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及证人情况。尾部: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由原告签名或盖章,注明起诉日期。书写离婚起诉状需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有条理,符合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以便有效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了起诉状应记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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