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若家电是因正常使用出现自然损坏,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通常由出租人负责维修。2. 如果是承租人因使用不当导致家电损坏,那么承租人需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3. 若家电在出租前就已存在故障,出租人未如实告知承租人,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应负责维修。4. 对于一些易损的小型家电,双方可在租赁合同中提前约定维修责任归属。比如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日常简单维修,超出范围的由出租人承担。总之,维修责任首先看合同约定,无约定的依法律规定及损坏原因确定责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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